《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近日開始征求意見,規定列出了垃圾費征收改革的三套方案,除此前披露的隨水費征收、按袋計量之外,第三套方案為“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方案中大幅提高了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和混收混運分類垃圾的罰款。據悉,這一方案旨在鼓勵單位和市民分類處理生活垃圾。
  垃圾費征收的三套方案中,“按袋計量”已經有過試點。從理論上講,按袋計量收費也許是最優方式,但其缺陷是投入的成本較高,同時還要看從業人員管理水平、作業素質等條件是否具備,據廣州市城管委危偉漢透露,“如果全廣州都用這種模式,光是袋子市政府就要增加三四億元的投入”。試點的結果也表明,計量收費模式遇到了很多困難。隨水費征收在其他城市已有先例,一望即知,其優點在於簡便易行、節約不少征收成本,但所謂事物一利必有一弊,正如媒體討論中所指,捆綁模式下,一刀切地以水費的標準收繳垃圾費,相對於不同的消費主體不但很不公平,也可能滋長市民的環保惰性。畢竟垃圾費征收無論怎樣改革,目的都不是為了更好地收費,而是為了垃圾無害化處理。
  如果著眼於垃圾費征收改革的目的,現在公佈的第三套方案,即以參與垃圾分類程度的好壞來直接決定繳納垃圾費的多少,其優點顯而易見:鑒於經濟杠桿的強大作用,單位和居民有可能如城管委所宣稱的那樣,更加自覺地進行垃圾分類。
  隨著“垃圾圍城”現象在全國都已相當常見,完全可以預料,垃圾分類在未來公共生活中的分量將越來越重。個中原因十分簡單,沒有垃圾分類,就沒有無害化處理,更遑論垃圾的循環利用了。
  從這個角度,相比較而言,廣州市垃圾費征收的第三套方案似乎更為優越。但任何一個牽涉千家萬戶的公共政策,從理論上論證其優越性往往並不困難,而最難點在於公眾對政策的認可度。假若某個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在公眾那裡接受程度不高,強硬推行的結果是否一定美妙?以垃圾費征收為例,不論什麼有利於環保的方案,如果市民持有較強的抵觸情緒,其可能想到的方法也許就是將垃圾悄悄扔掉。雖然這是一個略帶極端的設想,但並不表明它應該在設計政策時的考慮之外。
  因此,儘管垃圾分類以及相關環保知識的宣傳已經夠多,儘管第三套改革方案有利於推進垃圾分類的好處不難理解,但在正式實施之前還是需要竭盡全力提高公眾對方案的認可度。根據其他國家和地區推行垃圾分類的經驗,容易想到的是,有必要設定一個緩衝期,而不宜一開始就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市民征收數額不菲的罰款。對市民來說,這樣一個緩衝期就是一個接受垃圾分類和環保觀念的過程。它使改革方案富有親和力,也能通過潛移默化的作用改變公眾的生活方式。另一個思路是既然有處罰,能不能反之則獎勵?
  垃圾分類既是利國利民之舉,不論政府部門還是社會成員當然都不能置身於這一工作之外,相關各方都應該充分顯示其推進垃圾分類的真誠和努力,只有在此種氛圍之中,才會產生信任乃至攜手共進,而不是猜疑乃至相互掣肘。媒體報道,有市民對垃圾分類並不熱情,原因是即使對垃圾進行分類,但混合運輸也會前功盡棄,這是否提醒相關部門,從垃圾的運輸到儲存到處理,硬件設施、人員素質等基礎工作也需要及時全面升級?
  就目前而言,垃圾分類和處理是個耗錢的工作,政府財政已經支付了很多成本,而未來垃圾費征收改革,從徵繳到罰款肯定都是不小的數目,這樣一筆龐大的收支賬本,有無必要對公眾全部公開?如果賬本的公開證明其中產生的收入都還用到了垃圾分類和無害化處理上,相關政策會在公眾中間收穫怎樣的支持不言而喻。
  現在改革方案都還在討論之中,這是一個修正並達成共識的良好機會。請珍惜這樣的機會,讓我們的城市更美好。  (原標題:[社論]垃圾費征收改革關鍵在於提高公眾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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