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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茵 攝
  中新網溫州11月6日電 (記者 張茵 汪恩民 實習生 陳增傑 徐奔)“在處理國有房產出租價格的問題上,我們要把出租定價權交給市場,通過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評估確定。”日前,溫州市鹿城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建光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該局通過嚴格的評估機制,確保國有房產租金定價的客觀公正,杜絕“人情租”、“權力租”以及私設“小金庫”等違紀違法現象。
  作為溫州市的主城區,鹿城區商業繁榮,店鋪連綿,有的地段寸土寸金。長期以來,由於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管理權限分散在各行政事業單位,各單位往往將其視為彌補財政經費不足的重要來源,寧可將其出租,也不願統籌使用,嚴重削弱了政府對房產的統一調控監管能力,也帶來了家底不清、收支混亂、浪費嚴重等一系列問題。
  一面是多餘的房產被拿來出租,另一面卻是辦公用房不夠的部門單位向外租借,造成不少的浪費。鹿城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積極探索並推行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統一監管新模式,將它作為深化改革的重點項目來推進,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及下屬機構的房產進行逐項調查核實,並通過保障原權屬單位的收益權等政策,將這些房產全部收歸區里,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管理,實行集中管理、陽光運作,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收益最大化。
  經統計,目前鹿城區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總面積130.2多萬平方米,其中可用於出租的房產面積約18.96萬平方米,占全部公房面積的14.56%。
  國有房產統一管理後,如何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使收益能得到最大化?又該如何杜絕集中管理後可能滋生的腐敗問題呢?
  陳建光告訴記者,該局通過摸索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首先,在全區範圍調查核實各單位實際用房情況,爭取政策支持辦理房產證件,建立健全房產檔案;第二,選取多家有資質的中介評估機構,對現有的房產進行租金評估,客觀確定租賃價格;第三,進行公開招租,將可出租房產的相關信息公佈在鹿城區公務網及機關事務局網站上,供大家選擇參與競價及監督;第四,嚴格執行財經制度,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租賃經費;第五,強化監督,年租金30萬以上的房產租賃,都要報區監察局備案;每月的租賃情況,均報送局紀檢組,自覺接受監督。
  通過中介評估和公開招租機制,有效地提高了房產租賃收益。陳建光給記者舉了個例子:在統一管理國有房產前,西城路上一間出租公房的年租金為18萬,並且五年不變。統一管理後,經中介機構評,該房產當年的租金上升到了39.6萬元。通泰景苑的一處房產,原年租金僅3萬多元,評估後達13萬多元。
  據鹿城區機關事務局測算,2014年,全區可用於出租的公房為區財政帶來了約3300萬收益,預計比2013年增長了9.8%。在近年樓市不景氣的形勢下,還能實現收益穩定上漲,這也是令人出乎預料的。
  除了富餘房產出租管理外,統一管理也促進了房產資源的整合與統籌利用,自2012年以來,為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統籌調配辦公和業務用房近2萬平方米,為財政節約了760萬元。
  關於下一步如何推進房產管理工作,陳建光表示,要加強與街鎮和部門合作,將現有房產管理系統與原來產權單位直接互通,讓各單位實時瞭解房產租賃情況,有利於及時溝通,也有利於對房產管理部門的監督。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考核,不斷提高國有房產租賃效益。(完)  (原標題:溫州打造國有房產管理“鹿城模式” 財政兩年節約7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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